元江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南部,因地处红河流域元江中上游而得名。县城坐落在元江两岸,国道213线(高速)、国道323线与红河经济干经交叉处,是云南省通往南亚、东南亚的陆路必经之地。现辖6乡4镇3农场(不含省属元江农场),总面积2858平方公里,是以哈尼族、彝族、傣族三个少数民族为主体多民族和睦共处的民族自治县。元江山川毓秀,物华天宝,古有“滇南雄镇”盛名,今得“天然温室”、“哀牢明珠”美誉。境内山坝相间,立体气候特点突出。全县植被覆盖率62.9%,森林覆盖率41.5%,得天独厚的自然禀赋造就元江丰富的矿产、生物资源,现已查明的矿产有金、银、铜、钴、镍、石膏、蛇纹石等,其中镍矿蕴藏量约53.3万金属吨,位居全国第二;拥有野生动物资源100多种,农作物资源163种,经济作物资源228种,林木资源2000多种,药材资源58科87属170多种,花卉品种资源61科224种。其中尤以芒果、荔枝、香蕉、菠萝等经济林果和芦荟、茉莉花、热带花卉等特色生物资源的优势突出。元江一年四季山清水秀,瓜果飘香,花开不断,是观光旅游、谋求投资发展的丰饶宝地。